關于開展中醫藥傳統技能傳承人摸底的通知
國中醫藥人教教育便函〔2018〕212號
關于開展中醫藥傳統技能傳承人摸底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衛生計生委、中醫藥管理局:
為了解中醫藥傳統技能傳承人的現狀,加強中醫藥活態傳承,我司將對中醫藥傳統技能傳承人進行摸底。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摸底范圍
主要對掌握中醫、中藥傳統技能的相關人員進行摸底。
二、人員條件
掌握中醫藥傳統技能的傳承人,應具備以下條件:
(一)以家傳或師承等形式掌握中醫、中藥傳統技能,技藝精湛,且形成一定的學術理論,出版過相關著作1部以上,形成了標準或操作規范;
(二)在該技能領域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;
(三)從事該項中醫藥傳統技能工作30年以上(截止2018年12月31日);
(四)有一定的傳承工作基礎,愿意開展傳統技能傳承與推廣活動,培養后繼人才。
(五)已在所在的企事業單位開展了3年以上的中醫藥傳統技能的應用、推廣活動。
三、其他要求
(一)請各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按照相關要求,對本省區的傳統技能傳承人情況進行摸底,組織符合條件人員填寫《中醫藥傳統技能傳承人摸底表》(附件1,以下簡稱《摸底表》)。
(二)各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于2018年11月15日前匯總《摸底表》,并填寫《中醫藥傳統技能傳承人摸底匯總表》(附件2)報送至我司師承繼教處,并發送至郵箱[email protected]。
(三)其他未盡事宜,請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師承繼教處聯系。
聯 系 人:曾興水
聯系電話:010-59957647
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事教育司
2018年10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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